「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件

「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資料清單

  • 訓練醫院資格效期到期者或未到期擬提前申請評鑑者或新申請評鑑者,請附計畫書自評表
  • 訓練醫院資格效期未到期者請附自評表

提供評鑑相關資料,請儘量以雙面影印。部份委員採電子審查,除書面資料外,請確實將自評表(及附件)、計畫書(及附件)及指導老師申請電子檔(.pdf,檔名請取:計畫書_xx醫院,自評表_xx醫院, xxx(申請認定者姓名).pdf ),E-mail給學會連絡人周詠絮小姐(chou@tsim.org.tw)。檔案過大時請燒錄成光碟片與書面資料一同寄出。

評鑑資料:(請附紙本1式3份並請掃描為電子檔(.pdf))

  1. 「109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書」(請蓋醫院大章)(資格效期未到期者免附)
  2. 「109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作業自評表」(請填寫自評等級,並請於封面蓋醫院章及院長章,計畫負責人請於「二、訓練醫院基本資料」計畫主持人旁蓋章
  3. 合作訓練醫院合約書,須經雙方科、部主任及醫院同意,並具體列出訓練之次專科別、時間,如有送訓醫師考評表請一併提出。(未具完整內科十次專科之主訓醫院及未具主訓醫院資格之合作醫院等須附合作訓練醫院合約書,並請附於每份自評表「項目3」內);主訓醫院無聯合訓練計畫者免附。
  4. 計畫主持人請附大學以上學經歷並含最近五年內優良著作之簡歷、內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具部定教師資格者請附證書影本。(請附於每份自評表「項目5.1」內。)
    備註,「優良著作」:須曾投稿台灣內科醫學會「內科學誌」或內科相關SCI雜誌,且被接受或刊登至少一篇文章(限為原著、綜論之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其他資料:(請附紙本,不須附電子檔)

  1. 主訓醫院與合作醫院均須附「評鑑合格證書」影本1份(含醫院等級和教學評鑑證明書)。(若合作醫院具主訓醫院資格者免附。)
  2. 109年度內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專任內科指導老師名冊暨住院醫師名單1份。(主訓醫院與未具主訓醫院資格之合作醫院請分別列冊;具主訓醫院資格之合作醫院免附。)
  3. 經人事室證明之專任內科指導老師執業執照(含申請指導老師認定者)影本1份,(請人事室蓋章證明,請參考附表1),(未具主訓醫院資格之合作醫院,請隨同合作訓練之主訓醫院送件)。 (執業執照與指導老師名冊,請依相同排序)

「指導老師」資格認定:(申請師資認定者,請於專任內科專科醫師指導老師名冊暨住院醫師名單加註「*」)

  1. 92年7月1日以後取得內專之內科專任主治醫師,須具備內科專科醫師資格三年以上,並於升等為指導老師時之前三年內,須曾投稿台灣內科醫學會「內科學誌」(限「原著」或「綜論」第一作者);或內科相關SCI雜誌(限「原著」第一作者),且被接受或刊登至少一篇文章。如為投稿內科相關SCI雜誌之「原著」論文第一作者,提指導老師認定者,請附抽印本並註明「SCI中之領域、排名、Impact Factor」。1式3份,並請附電子檔,檔名請取:xxx(申請認定者姓名).pdf
    (投稿「內科學誌」者及以前年度曾提出認定為指導老師者免附。)
  2. 合作醫院之指導老師認定可隨同主訓醫院評鑑資料送件,但師資不認列為主訓醫院之指導老師。
  3. 投稿內科相關雜誌之「原著」論文如有共列第一作者的,請提共同作者第一作者放棄聲明書。(1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