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1日起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為強化國內李斯特菌症之疾病監測及防治,衛生福利部經過60天之預告意見評論,自107年1月1日起正式新增「李斯特菌症」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凡發現符合其病例定義者,醫師或醫事人員須於72小時內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衛生單位將會對於病例進行感染源調查,提供疾病預防指導等防治措施。藉由傳染病通報,可使衛生單位進行全國監測並執行防治工作,有助於及時掌握疫情與感染來源及相關風險因子,以阻斷疫情傳播,降低國人感染之風險。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國內李斯特菌感染病例主要為65歲以上者,其次為年齡介於45到64歲族群,亦有少數為母子垂直感染情形。另國際文獻報告也指出,年長者、免疫力低下者、孕婦及新生兒等是李斯特菌症易感染族群,可能引發敗血症或腦膜炎等嚴重疾病,甚至死亡,致死率可達2~3成;孕婦感染後可能會導致流產、死胎、早產,也可能透過胎盤或產道傳染給新生兒,造成新生兒侵襲性感染,引發新生兒敗血症或腦膜炎,應特別留意。

李斯特菌常存在於泥土、污水、蔬菜、市售肉品、乳製品,此菌亦可存在無症狀的人類、哺乳類動物及鳥類之腸道及糞便,為普遍存於周遭環境之人畜共通病原。國外案例調查報告曾發現,食用遭污染的生菜、哈密瓜、未經殺菌之乳品製造的軟乳酪、未經充分加熱的熱狗、火腿等即食肉品引起的李斯特菌症病例。

疾管署提醒,李斯特菌症主要係經由食用遭污染的食物而感染,目前無疫苗可預防,致病菌於冷藏室的4℃條件下可持續生長繁殖,需加熱至72°C以上才可殺死,日常生活相關注意事項包括:避免生食,牛肉、豬肉、禽肉或魚肉等肉類及蔬菜應澈底煮熟再食用、處理生熟食應使用不同器具,以避免交叉污染、處理生食後須澈底洗淨雙手及器具、避免食用未經殺菌的生乳及其乳製品、分切瓜果後儘早食用、避免食用冷藏超過保存期限食物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