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醫師訓練資歷一覽表
資料查詢區間:84 年至 95 年第1期 (95年1-6月)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規定,內科評鑑合格教學醫院每半年應填報一次訓練狀況表 ,供學會建立檔案資料,以有效掌握內科住院醫師人數、動態,及其訓練資歷。
 
依行政院衛生署91年10月14日衛署醫字第091006068號函公告,凡在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三年(含)以上之內科臨床訓練,(在同一訓練醫院須接受連續九個月(含)以上訓練 ),並取得該醫院訓練期滿之證明文件者,始得參加內科專科醫師甄審考試。

填報之各期訓練狀況表,限填內科住院醫師,其他科至內科受訓之醫師不得填入,如有漏列、錯誤,准於訓練狀況表應送達學會日期起,兩個星期內,由醫院正式來文更正,更正處請內科部主任簽名,逾時不接受任何補登、更正。

  少部分醫院常因作業疏失遺漏、或蓄意不報,甚至不實虛報等因素,致受訓住院醫師在無法預知情況下,訓練資歷蒙受損失,因此影響專科醫師報考資格。 

本會會員或住院醫師可隨時上網查閱,並歡迎向學會檢舉不實之填報 ,以確保訓練資歷不致受損或誤差。

    電話:02-23758068        傳真:02-23758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