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三一】 醫療案例--不分科
摘要 |
已使用同類口服藥物,且無特殊記載顯示需同時使用針劑之適當理由。 | ||||
費用 年月 |
88年8月 | 類 別 | 門診 | 科別 | 不分科 |
年齡 | 62歲 | 性別 | 女性 | 診斷 | 急性喉炎及氣管炎 |
(醫令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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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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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O-COLDENIN-SINJECTION(N002803212) | 1 | 1 | 依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通則四、注射藥品之使用原則:(一)注射藥品使用時機,應以經醫師診斷後,判斷病情需要且病人不能口服,或口服仍不能期待其有治療效果,記明於病歷表者,方得為之。查所附病歷資料,已使用同類口服藥物,且無特殊記載顯示需同時使用針劑之適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