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四六】 醫療案例--心臟血管內科
摘要 |
病患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施行CABG及瓣膜成形術,原核定機關以「未執行經食道超音波心圖(18033A)項目為由,不符論病例計酬規定,整件不給付」,惟有施術適應症,本案撤銷原核定,由原核定機關另為適當之核定。 | ||||
費用 年月 |
88年 8月 |
類 別 | 住院 | 科別 | 心臟血管內科 |
年齡 | 71歲 | 性別 | 女性 | 診斷 |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第二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伴有腎病表徵,(非胰島素依賴型,成年、腦血管疾病後期影響) |
(醫令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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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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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筆核減 | 1 | V如理由 | 依所附病歷資料,病患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住院,並施行CABG及瓣膜成形術,且有頑固之心律不整,並需使用PACEMAKER,惟查原核定機關以未執行經食道超音波心圖(18033A)項目為由,不符論病例計酬之規定,而將整筆費用核減;本會依病患之病情及專業認定,應有施行手術之適應症,惟未施行必要執行項目,不符合論病例計酬之意旨,爰將原核定撤銷,由原核定機關另為適當之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