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四六】

醫療案例--心臟血管內科

摘要

病患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施行CABG及瓣膜成形術,原核定機關以「未執行經食道超音波心圖(18033A)項目為由,不符論病例計酬規定,整件不給付」,惟有施術適應症,本案撤銷原核定,由原核定機關另為適當之核定。
費用
年月
88年
8月
類 別 住院 科別 心臟血管內科
年齡  71 性別 女性 診斷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第二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伴有腎病表徵,(非胰島素依賴型,成年、腦血管疾病後期影響)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 申 請 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  銷 
駁回
申請
駁回
撤銷另核
整筆核減 1      V如理由 依所附病歷資料,病患因冠狀動脈粥樣硬化住院,並施行CABG及瓣膜成形術,且有頑固之心律不整,並需使用PACEMAKER,惟查原核定機關以未執行經食道超音波心圖(18033A)項目為由,不符論病例計酬之規定,而將整筆費用核減;本會依病患之病情及專業認定,應有施行手術之適應症,惟未施行必要執行項目,不符合論病例計酬之意旨,爰將原核定撤銷,由原核定機關另為適當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