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六九】
醫療案例--行政審查5-18

摘要

本件電腦斷層造影費用,初核遭以C6醫事機構無此設備為由核扣費用,經查申請人確實具有電腦斷層掃描儀器設備且放射線專科○○○醫師亦經報備支援核准,惟申請人申報費用之案件是否確實為○○○醫師執行,請原核定機關查明。
費用
年月
89年
07月
 
類 別 門診  科別 行政審查
年齡 89歲  性別 女性  診斷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 申 請 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  銷 
駁回
申請
駁回
撤銷另核
全身型電腦斷層造影 - 無造影劑(33070B) 11     V
如理由

本件經本會審查卷附「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影本、「○○○衛生局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八九○衛三字第八九○一五四六號函」影本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師服務機構異動申報表」影本,申請人確實具有電腦斷層掃描儀器設備且放射線專科○○○醫師亦經報備支援核准,原核定機關不予給付是項電腦斷層造影費用即有未洽,惟申請人申報費用之案件是否確實為○○○醫師執行,卷無相關資料,有由原核定機關查明之必要,爰將原核定撤銷,由原核定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