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六九】 醫療案例--行政審查5-18
摘要 |
本件電腦斷層造影費用,初核遭以C6醫事機構無此設備為由核扣費用,經查申請人確實具有電腦斷層掃描儀器設備且放射線專科○○○醫師亦經報備支援核准,惟申請人申報費用之案件是否確實為○○○醫師執行,請原核定機關查明。 | ||||
費用 年月 |
89年 07月 |
類 別 | 門診 | 科別 | 行政審查 |
年齡 | 89歲 | 性別 | 女性 | 診斷 |
(醫令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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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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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身型電腦斷層造影 - 無造影劑(33070B) | 11 | V 如理由 |
本件經本會審查卷附「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執照」影本、「○○○衛生局八十九年一月二十五日八九○衛三字第八九○一五四六號函」影本及「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師服務機構異動申報表」影本,申請人確實具有電腦斷層掃描儀器設備且放射線專科○○○醫師亦經報備支援核准,原核定機關不予給付是項電腦斷層造影費用即有未洽,惟申請人申報費用之案件是否確實為○○○醫師執行,卷無相關資料,有由原核定機關查明之必要,爰將原核定撤銷,由原核定機關查明後另為適當之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