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修正:
抗濾過性病毒劑Antiviral drugs之給付規定(95.06.01起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10.7. 抗濾過性病毒劑Antiviral drugs 10.7.1.acyclovir(如Zovirax)、tromantadine(如Virumerz)、 famciclovir(如Famvir)、valaciclovir(如Valtrex)使用規定:
1. 被保險人使用本類製劑應以下列適應症為限:
(1) 庖疹性腦炎。
(2) 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VI皮節,可能危及眼角膜者。
(3) 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侵犯薦椎S2皮節,將影響排泄功能者。
(4) 免疫機能不全、癌症、器官移植等病患之感染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者。
(5) 新生兒或免疫機能不全患者的水痘感染。
(6) 罹患水痘,合併高燒(口溫38℃以上)及肺炎(需X光顯示)或腦膜炎,並須住院者(85/1/1)。
(7) 帶狀?疹或單純性庖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
(8) 急性視網膜壞死症 (acute retina necrosis)。
(9) 帶狀庖疹發疹三日內且感染部位在頭頸部、生殖器周圍之病人,可給予五日內之口服或外用藥品(86/1/1、87/4/1)。
(10) 骨髓移植術後病患得依下列規定預防性使用acyclovir:(87/11/1)
A. 限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病患。
B. 接受高劑量化療或全身放射治療(TBI)前一天至移植術後第卅天為止。
2. 使用療程原則以十天為限,庖疹性腦炎得使用14至21天,口服、注射劑及外用藥膏擇一使用,不得合併使用。
3. 其他廠牌同成分藥品比照辦理。

10.7. 抗濾過性病毒劑Antiviral drugs 10.7.1.acyclovir(如Zovirax)、tromantadine(如Virumerz)、 famciclovir(如Famvir)、valaciclovir(如Valtrex)使用規定:
1. 被保險人使用本類製劑應以下列適應症為限:
(1) 庖疹性腦炎。
(2) 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侵犯三叉神經第一分枝VI皮節,可能危及眼角膜者。
(3) 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侵犯薦椎S2皮節,將影響排泄功能者。
(4) 免疫機能不全、癌症、器官移植等病患之感染帶狀庖疹或單純性庖疹者。
(5) 新生兒或免疫機能不全患者的水痘感染。
(6) 罹患水痘,合併高燒(口溫38℃以上)及肺炎(需X光顯示)或腦膜炎,並須住院者(85/1/1)。
(7) 帶狀?疹或單純性庖疹所引起之角膜炎或角膜潰瘍者。
(8) 急性視網膜壞死症 (acute retina necrosis)。
(9) 帶狀庖疹發疹三日內且感染部位在頭頸部、生殖器周圍之病人,可給予五日內之口服或外用藥品(86/1/1、87/4/1)。
(10) 骨髓移植術後病患得依下列規定預防性使用acyclovir:(87/11/1)
A. 限接受異體骨髓移植病患。
B. 接受高劑量化療或全身放射治療(TBI)前一天至移植術後第卅天為止。
2. 使用療程最長以十天為限,且口服、注射劑及外用藥膏擇一使用,不得合併使用。

3. 其他廠牌同成分藥品比照辦理。

備註:劃線部分為本次修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