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局修正:第10章抗微生物劑
10.1.抗微生物劑用藥給付規定通則13之給付規定(自99年11月1日起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10.1.抗微生物劑用藥給付規定通則
1.~12.(略)

13.有關結核病治療選擇的藥物種類、使用的劑量與治療的時程,應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最新版「結核病診治指引」辦理(網址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5710&ctNode=1540&mp=230)。(99/11/1)

10.1.抗微生物劑用藥給付規定通則
1.~12.(略)

13. 無

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