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三七】

內科系案例

摘要

病情記載並不足以支持使用多種降血糖藥物之必要性,且病患肝功能不佳,不宜使用多種降血糖藥物。

費用年月 98年8月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併有神經疾病表徵之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敘述為無法控制。 科 別 內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AMADM TABLETS
2.0MG

(A0477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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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所附病歷資料,依病情記載,不足以支持使用多種降血糖藥物之必要性,尤其病患肝功能不佳,更不宜使用多種降血糖藥物, 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健保局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