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四八】 免疫調節劑案例
摘要 |
2種藥品因藥物副作用而停止使用,照光治療之治療劑量與時間,符合規定,同意所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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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事前審查 |
性 別 | 男性 | 年 齡 | --- |
診 斷 | 其他乾癬。 | 科 別 | 皮膚科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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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BR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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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規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2.4.6.Etanercept(如Enbrel)。 二、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一)申請書所載傷病名稱為「6961」( 其他乾癬)。 1.藥物治療部分,93年11月18日至97年9月25日使用acitretin治療,並於93年12月30日至95年10月20日期間調整為acitretin +MTX治療,2種藥品因藥物副作用而停止使用,其治療劑量與時間,均符合前揭規定。 2.照光治療部分,99年1月開始以窄波長紫外線照光治療至同年4月,共三個月療程,每週治療2-3 次,且使用劑量亦由700mj/cm2 逐漸調高至2500mj/cm2,其治療劑量與時間,亦符合前揭規定。 三、綜上,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健保局原核定撤銷,同意所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