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九二】

內科系案例

摘要

無緊急症狀須立即處置,宜以藥物持續控制治療,且依病情記載,宜會請外科考慮CABG 手術,尚不足以支持施行系爭項目之必要性,無法顯示給付之正當性。

費用年月 --- 類 別 住院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居間冠狀動脈徵候群、未明示或慢性胃潰瘍併出血,未提及阻塞、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提及併發症,未敘述為無法控制。 科 別 心臟血管內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 回
撤銷另核
經皮冠狀動脈擴張術- 一條血管(33076B) 1   1  

本件本會審定認為,查卷附資料,依病人入院當時病歷記載之病況,無緊急症狀須立即處置,宜以藥物持續控制治療,且依病情記載,病患為三條血管病變之冠心病,其中左前降枝血管及右冠狀動脈嚴重阻塞,宜會請外科考慮CABG 手術,尚不足以支持施行系爭項目之必要性,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健保局原核定並無不合, 應予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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