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一九】 共通性案例
摘要 |
使用各項藥品宜持續觀察用藥後反應,尚不足以支持開立3 個月連續處方箋之必要性,無法顯示給付之正當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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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門診 |
性 別 | 男性 | 年 齡 | --- |
診 斷 | 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提及併發症,未敘述為無法控制、混合性高脂血症、肝之疾患。 |
科 別 | 心臟血管內科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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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 另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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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門診診察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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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所附病歷資料,使用各項藥品宜持續觀察用藥後反應,尚不足以支持開立3 個月連續處方箋之必要性, 自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