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三五】 共通性案例
摘要 |
未附3 至6 個月血脂報告,使用系爭藥品LESCOL XL FILM-COATEDTABLETS 80MG(B023556100)不符行為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83 條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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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門診 |
性 別 | 女性 | 年 齡 | --- |
診 斷 | 主動脈瘤剝離、本態性高血壓、第二型(非胰島素依賴型,成人型)或未明示型糖尿病,未提及併發症,未敘述為無法控制。 |
科 別 | 心臟血管外科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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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 另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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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COL X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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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卷附資料,申請理由雖略稱:「病患為糖尿病、高血脂症,附上服藥前data。」,惟卷無三至六個月血脂報告,使用系爭藥品LESCOL XLFILM-COATED TABLETS 80MG(B023556100)不符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83 條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之2.6.1全民健康保險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表:「接受藥物治療後, 應每三至六個月抽血檢查一次」,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