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四八】

免疫調節劑案例

摘要

查所附診療紀錄顯示,Anti-HBe、HBeAg、HBV DNA 皆為Negative,HBsAg 亦為Negative,申請使用系爭ORENCIA 藥物,核符規定,同意所請。

費用年月 --- 類 別 事前審查
性 別 女性 年 齡 61歲
診 斷

類風濕性關節炎及其他發炎性多發性關節病變。

科 別 風濕免疫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回

撤銷 另 核

ORENCIA
LYOPHILIZED
POWDER FOR IV
INFUSION 250MG

(K000897265)
14   14  

一、相關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83 條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之8.2.4.2. abatacept(如Orencia)。
二、健保署審核意見
(一)初核:Resume DMARDs since 103年3月25日,Interruption of DMARDs ,Please apply after 6 month。
(二)複核:HBsAg carrier is at high risk for HBV reactivation when using biologic agents。
三、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一)申請書所載傷病名稱為「類風濕性關節炎714」。
(二)查所附病歷資料,依103年7月30日之診療紀錄顯示:103年5月21日之Anti-HBe、HBeAg、HBV DNA皆為Negative,103年7月21日HBsAg亦為Negative,申請使用系爭藥物,核符前揭規定。

四、綜上,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原核定撤銷,同意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