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五二】 免疫調節劑案例
摘要 |
照射劑量過高而致全身皮膚發癢,照光治療宜從低劑量開始,並俟治療結果無效或無法忍受,再申請使用系爭HUMIRA 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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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事前審查 |
性 別 | 男性 | 年 齡 | 56歲 |
診 斷 | 其他乾癬。 |
科 別 | 皮膚科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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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 另 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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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IRA 40MG SOLUTION FOR I(K000776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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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規定 二、健保署審核意見 三、病歷記載、病情部分 四、綜上,無法顯示本案申請當時需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五、另,申請系爭藥物時宜檢附胸部X光、anti-HBc(+)及anti- HBs Ab(-) 之評估報告,以維病患權益,併予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