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六二】

共通性案例

摘要

施行系爭檢查時間至正式報告記載時間,相距已逾1小時,不符申報急診加成之規定。

費用年月 --- 類 別 門診
性 別 女性 年 齡 ---
診 斷

蹠骨閉鎖性骨折。

科 別 急診醫學科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爭議申請量
審議結果
理 由
撤銷
駁回

撤銷 另 核

下肢骨各處骨頭及關節檢查(包括各種角度與部位之檢查)

(32017C)
1
 
1
 

查所附病歷資料,依卷附X光檢查資料顯示, 施行系爭檢查時間為103年3月29日20: 32,檢查報告時間為103年3月31日10: 07,不符行為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第一部、壹、一、(十一) 1.中段:「病人送至檢查室至正式報告記載時間1小時以內為限」之規定,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