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心室中膈缺損膜部關閉器及遞送系統」等3品項暨其給付規定(分類碼:A213-12)
(自106年8月1日起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A213-12心室中膈缺損(膜部)關閉器、輸送導管 (106/8/1):
一、先天性膜部心室中膈缺損者,並同時符合以下三條件:
(一)體重8公斤(含)以上。
(二)未合併重度主動脈瓣膜脫垂及逆流、或嚴重之左心出口狹窄或右心出口狹窄。
(三)心臟超音波或X光顯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有心臟擴大、心衰竭。
2.有輕或中程度的肺高血壓。
3.有主動脈瓣膜脫垂但未伴有重度逆流。

二、本特材使用之醫療機構條件及操作人員資格,依主管機關『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第16項辦理。

無。

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