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含donepezil hydrochloride、galantamine hydrobromide、memantine hydrochloride及rivastigmine等4種失智症治療藥品之給付規定(自106年10月1日起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1.3.3.失智症治療藥品
1.限用於依NINDS-ADRDA或DSM或ICD標準診斷為阿滋海默氏症或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病患。
2.如有腦中風病史,臨床診斷為「血管性失智症」,或有嚴重心臟傳導阻斷(heart block)之病患,不建議使用。
3.初次使用者,需於病歷上記載以下資料:(106/10/1)
(1)CT、MRI或哈金斯氏量表(Hachinski lschemic Score)三項其中之任一結果報告。
(2)CBC, VDRL, BUN, Creatinine, GOT, GPT, T4, TSH檢驗。
(3)MMSE或CDR智能測驗報告。

4.依疾病別及嚴重度,另規定如下:
(1)阿滋海默氏症之失智症
由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處方使用。
Ⅰ.輕度至中度失智症:
限使用donepezil、rivastigmine及galantamine 口服製劑(90/10/1、92/1/1、95/6/1、100/3/1、102/8/1、106/10/1):
i.智能測驗結果為MMSE 10~26分或CDR 1級及2級之患者。
ii.使用前述三種藥品任一種後,三個月內,因副作用得換用本類另一種藥物,於病歷上記載換藥理由。(93/4/1、102/8/1、106/10/1)

iii.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palon Tablets、NEPES Tablets、Nomi-Nox Tablets等3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8/1/1、99/5/1、102/8/1、106/10/1)
iv.使用rivastigmine貼片劑(如Exelon Patch),每日限用一片,且不得併用同成分之口服藥品(100/3/1)。
Ⅱ.中重度失智症:
限使用memantine口服製劑(95/6/1、99/10/1、102/8/1、106/10/1

i.智能測驗結果為10≦MMSE≦14分或CDR 2級之患者。
ii.曾使用過donepezil, rivastigmine, galantamine其中任一種藥品之患者,若不再適用上述其中任一藥物,且MMSE或CDR智能測驗達標準(10≦MMSE≦14分或CDR 2級),得換用memantine。惟 memantine 不得與前項三種藥品併用。(106/10/1)
iii.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bixa Tablets及Evy Tablets等2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8/1/1、99/5/1、102/8/1、106/10/1)

Ⅲ.重度失智症:(99/10/1、102/8/1)
(略)
(2)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
(略)

備註:起步治療定義:係指同組藥品第一次申請同意治療之評分。

1.3.3.失智症治療藥品
1.限用於依NINDS-ADRDA或DSM或ICD標準診斷為阿滋海默氏症或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病患。
2.如有腦中風病史,臨床診斷為「血管性失智症」,或有嚴重心臟傳導阻斷(heart block)之病患,不建議使用。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第一次申請須檢附以下資料:
(1)CT、MRI或哈金斯氏量表(Hachinski lschemic Score)三項其中之任一結果報告。
(2)CBC, VDRL, BUN, Creatinine, GOT, GPT, T4, TSH檢驗。
(3)病歷摘要。
(4)MMSE或CDR智能測驗報告。
4.依疾病別及嚴重度,另規定如下:
(1)阿滋海默氏症之失智症由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處方使用。
Ⅰ.輕度至中度失智症:
限使用donepezil、rivastigmine及galantamine 口服製劑(90/10/1、92/1/1、95/6/1、100/3/1、102/8/1):
i.智能測驗結果為MMSE 10~26分或CDR 1級及2級之患者。
ii.使用前述三種藥品任一種後,三個月內,因副作用得換用本類另一種藥物,不需另外送審惟仍應於病歷上記載換藥理由。其中Epalon Tablets、NEPES Tablets、Nomi-Nox Tablets等3種藥品,倘因副作用,需換用donepezil、rivastigmine或galantamine 口服製劑之另一種藥物,需另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93/4/1、102/8/1)
iii.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palon Tablets、NEPES Tablets、Nomi-Nox Tablets等3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8/1/1、99/5/1、102/8/1)
iv.使用rivastigmine貼片劑(如Exelon Patch),每日限用一片,且不得併用同成分之口服藥品(100/3/1)。
Ⅱ.中重度失智症:
限使用memantine口服製劑(95/6/1、99/10/1、102/8/1)
i.智能測驗結果為10≦MMSE≦14分或CDR 2級之患者。
ii.曾使用過donepezil, rivastigmine, galantamine其中任一種藥品之患者,若不再適用上述其中任一藥物,且MMSE或CDR智能測驗達標準(10≦MMSE≦14分或CDR 2級),並經事前審查核准後得換用memantine。惟 memantine 不得與前項三種藥品併用。
iii.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bixa Tablets及Evy Tablets等2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8/1/1、99/5/1、102/8/1)
Ⅲ.重度失智症:(99/10/1、102/8/1)
(略)
(2)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
(略)

備註:起步治療定義:係指同組藥品第一次申請同意治療之評分。
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