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0四】 其他項目案例
| 摘要 | 醫囑單未說明個案病情需要每週更換膀胱造口尿管之原因,且個案病情穩定,血液、尿液檢驗日期距系爭家訪日已超過6 個月,不足以支持系爭護理訪視項目之必要性。 | ||
| 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門診 | 
| 性 別 | 男性 | 年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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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診 斷 | 腦內出血、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  | 科 別 | 居家護理 |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
|  | 撤銷 另核 | ||||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島為第二類(在合理量內)(05303C) | 1 | 1 | 查卷附病歷資料,醫囑單未說明個案病情需要每週更換膀胱造口尿管之原因,且依護理訪視紀錄顯示,個案病情穩定,血液、尿液檢驗日期距系爭家訪日已超過6個月,不足以支持系爭護理訪視項目之必要性,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應予維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