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0六】
摘要 |
病歷未顯示有新病症,不足以支持短期內再次施行系爭「腹部超音波,追蹤性(19009C)」檢查之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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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年月 | --- | 類 別 | 門診 |
性 別 | 男性 |
年 齡 | 6 |
診 斷 | 腎結石、腎水腫 |
科 別 |
爭議標的 (醫令代碼) |
爭議申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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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 另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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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超音波,追蹤性 (19009C) |
1 | 1 | 查所附病歷資料,申請理由雖略稱:「超音波是腎水腫之監測惟一非輻射之檢查且可於診所執行之設備,非其他檢查所能取代」云云,惟依病情記載,病人於104年5月20日(第1次)施行腹部超音波檢查固發現有hydronephrosis, 然未顯示有新病症,不足以支持旋於3天後之系爭就醫日期同年月23日( 第2次)再次施行系爭檢查項目之必要性,且姑不論是否已排除結石,腹部超音波影像並不會於3天內有大變化, 亦非診斷及治療決策上之必要參考,自無法顯示需給付所請費用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並無不合, 應予維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