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暫予支付含神經系統藥物Brivaracetam(如 Briviact)之藥品給付規定,
並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1.3.2.10.
Brivaracetam(
如
Briviact)110
/1/1
)
限用於4歲以上經使用其他
抗癲癇藥物後仍然無法有效
控制之局部癲癇發作病人的
單一療法或輔助性治療(add
on therapy)。
每日限使用2粒
。
無。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