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抗微生物劑 10.7.13.Sofosbuvir/ velpatasvir/ voxilaprevir(如Vosevi)部分藥品給付規定,並自110年9月1日起實施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10.7.13.Sofosbuvir/ velpatasvir/ voxilaprevir(如Vosevi):(110/9/1)
1.限用於成人慢性病毒性C型肝炎患者,並依據「C型肝炎全口服新藥健保給付執行計畫」辦理。
2.限使用於HCV RNA為陽性,且未併有肝硬化或併有代償性肝硬化(Child-Pugh A級)之病毒基因型第1型、第2型、第3型、第4型、第5型或第6型病患。
3.給付療程如下,醫師每次開藥以4週為限。
(1)基因型1、2、3、4、5、6,且曾接受含NS5A抑制劑治療失敗者,給付12週。
(2)基因型1a或3,且曾經接受含sofosbuvir但無NS5A抑制劑治療失敗者,給付12週。
4.限未曾申請給付本藥品且曾接受其他全口服直接抗病毒藥物(direct-acting anti-viral, DAAs)第一次治療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接受第一次治療時中斷療程,且中斷原因屬專業醫療評估必須停藥者。

(2)接受第一次治療完成時或治療結束後第12週,血中仍偵測到病毒者,或治療4週後之病毒量未能下降超過二個對數值(即下降未達100倍)發生在108年1月1日前者。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