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調整型加強氣切套管」給付規定,
並自111年7月1日起實施(給付規定分類碼:A214-10)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說明

調整型加強氣切套管
(自111.7.1生效):

  1. 調整型加強氣切管,限一般標準氣切套管長度不適用者,且合乎以下狀況:
    (一)
    先天性氣管狹窄。
    (二)
    後天性:因氣管病變、氣管腫瘤、胸廓畸形、氣管內增生瘜肉造成氣管狹窄、軟化或扭曲變形。
  2. 每年給付以二支為原則,如有特殊感染(非結核性分支桿菌、綠膿桿菌等)情況以三支為限。

調整型加強氣切套管
(自110.12.01生效):

  1. 限先天性氣管狹窄、胸廓畸形致氣管扭曲塌陷變形、氣管腫瘤等,且一般氣切套管無法使用情形。
  2. 每年給付以二支為原則,如有特殊感染(非結核性分支桿菌、綠膿桿菌等)情況以三支為限。

修正第一點適應症等文字說明。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