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異動含trastuzumab emtansine成分藥品(如Kadcyla)及含trastuzumab成分藥品(如Herceptin)之支付價格及修訂其藥品給付規定,自113年8月1日生效。

第9節 抗癌瘤藥物 Antineoplastics drugs

修訂後給付規定

原給付規定

9.87.Trastuzumab emtansine (如Kadcyla):(110/2/1113/8/1)
1.早期乳癌(113/8/1)
(1)使用於具HER2過度表現(IHC 3+FISH+)之早期乳癌患者,曾接受過至少6個療程(每3週一療程,至少16週)的化學治療(其中至少3個療程(9)taxane藥物)和至少3個療程(9)trastuzumab術前輔助治療後,仍有殘留病灶的術後輔助治療,且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I.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
Ⅱ.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但雌激素受體(ER)為陰性且腫瘤大於2公分之早期乳癌患者。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12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每位病人使用本藥品以14個療程為上限。
(3)排除使用本藥品條件:
I.未於術後12週內開始治療或提出治療申請。
Ⅱ.左心室射出分率少於45%或有症狀的心衰竭病人。
Ⅲ.不得與其他抗HER2藥物併用。
(4)本藥品申請通過後,如轉換成trastuzumab或其他抗HER2藥物後不得再次申請本藥品,且本藥品與trastuzumab使用於早期乳癌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每位病人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
2.轉移性乳癌(110/2/1113/8/1)
(1)限單獨使用於先前未使用過本藥品且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之轉移性乳癌患者作為二線治療,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I.之前分別接受過trastuzumab與一種taxane藥物治療,或其合併療法,或pertuzumab與trastuzumab與一種taxane藥物治療。
Ⅱ.之前已經接受過轉移性癌症治療,或在輔助療法治療期間或完成治療後6個月內癌症復發。
Ⅲ.合併有主要臟器(不包含骨及軟組織)轉移。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12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每位病人至多給付10個月(13個療程為上限)。
(3)Trastuzumab emtansine和lapatinib僅能擇一使用,不得互換。

9.87.Trastuzumab emtansine (如Kadcyla):(110/2/1)

 

 

 

 

 

 

 

 

 

 

 

 

 

 

 

 


1
.限單獨使用於HER2過度表現 (IHC3+或FISH+)之轉移性乳癌患者作為二線治療,且同時符合下列情形:
(1)之前分別接受過trastuzumab與一種taxane藥物治療,或其合併療法,或pertuzumab與trastuzumab與一種taxane藥物治療。
(2)之前已經接受過轉移性癌症治療,或在輔助療法治療期間或完成治療後6個月內癌症復發。
(3)合併有主要臟器(不包含骨及軟組織)轉移。
2.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每12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每位病人至多給付10個月(13個療程為上限)。
3.Trastuzumab emtansine和 lapatinib僅能擇一使用,不得互換。

9.18.Trastuzumab (如Herceptin):(91/4/1、93/8/1、95/2/1、99/1/1、99/8/1、99/10/1、101/1/1、105/11/1、108/5/1、109/2/1、111/12/1、112/10/1113/8/1)
1.早期乳癌(99/1/1、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113/8/1)
(1)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具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113/8/1)。
I.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pCR),本藥品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以18個療程為上限。
II.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non-pCR),本藥品與trastuzumab emtansine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其中trastuzumab emtansine14個療程為上限。
(2)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早期乳癌患者(限使用Ogivri、Herzuma、Eirgasun):(111/12/1、112/10/1113/8/1)
Ⅰ.HER2過度表現(IHC 3+或FISH+)。
Ⅱ.雌激素受體(ER)為陰性。
Ⅲ.腫瘤大於2公分。須經乳房超音波或乳房X光攝影或核磁共振診斷。
Ⅳ.且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
Ⅴ.依下列條件之一使用(113/8/1)
i.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pCR),本藥品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以9個療程為上限。
ii.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non-pCR),本藥品與trastuzumab emtansine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其中trastuzumab emtansine14個療程為上限。
2.轉移性乳癌(略)
3.轉移性胃癌(略)
4.(略)

9.18.Trastuzumab (如Herceptin):(91/4/1、93/8/1、95/2/1、99/1/1、99/8/1、99/10/1、101/1/1、105/11/1、108/5/1、109/2/1、111/12/1、112/10/1)
1.早期乳癌(99/1/1、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
(1)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具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使用至多以1年為限。(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

 

 




(2)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早期乳癌患者(限使用Ogivri、Herzuma、Eirgasun):(111/12/1、112/10/1)
Ⅰ.HER2過度表現(IHC 3+或FISH+)。
Ⅱ.雌激素受體(ER)為陰性。
Ⅲ.腫瘤大於2公分。須經乳房超音波或乳房X光攝影或核磁共振診斷。
Ⅳ.且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
Ⅴ.使用至多以6個月為限。

 

 

 

 

2.轉移性乳癌(略)
3.轉移性胃癌(略)
4.(略)

備註:劃線部分為新修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