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案例十】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糖尿病控制不良、肝炎」,其SGOT值為41

、SGPT值為61、血糖值為220,且無併發症,無需住

院之理由。  
 

 案   由:○○○醫院附設民眾診療處因申領保險對象

○○○XX年XX月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

療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

康保險局南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

會,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

(女性,五十一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糖尿病

控制不良、肝炎」,經查病歷記載,SGOT值41、

SGPT值61、血糖值220,且無併發症,只須調整口服

降血糖藥物即可,應無需住院之必要,原核定並無不

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