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糖尿病控制不良、肝炎」,其SGOT值為41 、SGPT值為61、血糖值為220,且無併發症,無需住 院之理由。
案 由:○○○醫院附設民眾診療處因申領保險對象 ○○○XX年XX月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 療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 康保險局南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 會,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 (女性,五十一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糖尿病 控制不良、肝炎」,經查病歷記載,SGOT值41、 SGPT值61、血糖值220,且無併發症,只須調整口服 降血糖藥物即可,應無需住院之必要,原核定並無不 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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