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歷僅記載皮膚紅疹,而未載明褥瘡及需換藥區之大小 病,應以小換藥費用給付。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 療費用給付,係根據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保 險局台北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請 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 (男性,六十七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胃腸出 血」,其申請理由:「因左大腿骨折,長期臥床,左 髖骨有褥瘡」,查所附病歷資料,其病歷僅載明皮膚 紅疹,無記載褥瘡及需換藥區域之大小,中健局核減 中換藥為小換藥之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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