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案例二十三】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氣喘病患使用Nephyllin無需以20%Glucosederal

稀釋,且氣喘病患禁用Inderal,另無腹部疾患之相關

記載,無施行腹部超音波之理由。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中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

(男性,六十五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氣喘

」,查Neophyllin可加入靜脈輸液中灌注,無需另使

用20%Glucose稀釋以施行靜脈直接注射之必要理由;

另查氣喘病患禁用Inderal,無使用Inderal之適當理

由,檢附行政院衛生署核准該藥品仿單乙份請參考;

另無腹部疾患之相關記載,無施以腹部超音波之適當

理由,原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