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陣發性心房過速、房屋結迴旋頻脈」,惟病 歷無冠狀動脈危險因子之記載,且運動心電圖檢查無 陽性報告,EKG檢查無特殊缺氧報告,應無遽以施行 冠狀動脈攝影術之理由。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南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 (女性,四十五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陣發性心 房過速、房室結迴旋頻脈」,經查所附資料,並無冠 狀動脈危險因子之記載,且運動心電圖檢查無陽性報 告、EKG檢查無特殊缺氧報告,應無遽以施行冠狀動 脈攝影術之必要,原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 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