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案例四十二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申請審議所附資料僅為藥物處方,無與診斷相關病情

之記載,亦無開立CT檢查之醫囑,亦無CT檢查報

告,無法顯示有施行CT之事實。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門診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台北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

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女性,二十

九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頸椎椎間盤突出

症」,查其所附病歷僅記載藥物處方,並無開立電腦

斷層造影檢查之醫囑,且無與診斷相關之病情記載、

亦無電腦斷層造影檢查報告,無法顯示有施行

「33070B全身型電腦斷層造影─無造影劑」之事實,

原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