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申請審議所附資料僅為藥物處方,無與診斷相關病情 之記載,亦無開立CT檢查之醫囑,亦無CT檢查報 告,無法顯示有施行CT之事實。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申請審議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門診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台北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 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對象○○○(女性,二十 九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為「頸椎椎間盤突出 症」,查其所附病歷僅記載藥物處方,並無開立電腦 斷層造影檢查之醫囑,且無與診斷相關之病情記載、 亦無電腦斷層造影檢查報告,無法顯示有施行 「33070B全身型電腦斷層造影─無造影劑」之事實, 原核定並無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