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爭議審議專欄
【案例四十七 】

醫療案例--內科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診斷為「痛風、胃炎及糜爛」,先使用Keflex後再改

用 Ulothin尚合理,惟其囑單無處方之藥物不應給付。

案 由:○○○醫院因申領保險對象○○○XX年XX月

份住院診療費用給付事件。

主 文:原核定關於核刪Ulothin十劑之部分撤銷,應予

給付,其餘駁回。

事 實:申請人以其申領保險對象○○○內科住院診療

費用給付,係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為由,不服中央健康

保險局南區分局不予給付之複核,乃申請審議到會,

請准予給付。

審定理由:

關於核刪Alumgel susp. 二六○劑部分:本部分業經中

央健康保險局以八十五年十月廿四日健保醫字第八五

○一○三四六號函知本會,同意給付,則申請審議標

的已不存在,本部分應不予受理。

關於核刪Ulothin十劑部:本會經審查申請人所送保險

對象○○○(男性,六十九歲)之病歷記載,其診斷

為「痛風、胃炎及糜爛」,查其所附病歷資料,病患

因胃糜爛,於八十四年六月三日使用抗生素Keflex後

改以Ulothin尚屬病情所需,爰將原核定撤銷,所請費

用應予給付。

關於核刪Primperan 廿劑、Heparin(500U/1CC,5CC)一劑

部分:經查病患可進食且已使用多種腸胃藥,無使用

Primperan多達五十劑之必要;另查醫囑單未見有

Heparin 之處方,無給付Heparin之理由,原核定並無

不當,申請審議應予駁回。